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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周年報告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發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周年報告書。新《公司條例》在二零一二年七月獲立法會通過。在報告期內,常委會考慮了各項為實施新《公司條例》而需制訂的附屬法例草擬條文。政府在敲定這些附屬法例時已考慮常委會的意見,附屬法例亦已提交立法會審議,並於今年較早時間獲通過。此外,政府當局於報告期內向常委會簡介了有關改善香港公司破產法例工作的最新進展。
政府發言人說:「新《公司條例》會為在香港成立和營運公司提供現代化的法律框架,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隨立法程序完成,我們正全速進行準備工作,讓新《公司條例》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開始實施。」
「常委會一直是我們在《公司條例》重寫工作方面的重要合作夥伴。常委會多年來向我們提出精闢意見和作出貢獻,我們對各成員表示由衷感謝。」
常委會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責是在有需要修訂《公司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以確保這些法例繼續切合商業社會的需要。
常委會的組成有廣泛的代表性,成員包括法律專家、專業會計師、公司秘書、商界人士、學者以及相關政府機構和監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周年報告書現已上載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網站(www.fstb.gov.hk/fsb)及公司註冊處的網站(www.cr.gov.hk),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