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服務網站」是公司註冊處開發的單一網上綜合平台,以提供不同的線上服務(「電子服務」),包括提交文件、查閱公司登記冊的資料等。用戶只需一次登錄「電子服務網站」,即可使用本處不同的電子服務。
客戶可透過www.e-services.cr.gov.hk隨時登入「電子服務網站」。
(i) 電子提交服務:用戶可透過此服務,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公司註冊處處長(「處長」)執行的其他條例的規定,以電子形式向處長交付相關的表格及文件。
(ii) 電子查冊服務:此服務用於聯線查閱由處長備存的公眾紀錄,包括公司登記冊的資料。
(iii) 取覽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服務:用戶可透過此服務查閱由處長備存的不提供資料(即《公司條例》第47條所界定的涵義)及受保護資料(即《公司條例》第53(1條所界定的涵義)。
如果僅使用電子查冊服務,用戶可自行決定是否登記用戶帳戶以使用電子查冊服務。訂用電子查冊服務需要繳納年費 -- 登記主要帳戶(港幣500元)和其後帳戶(港幣100元)。然而,用戶亦可以無帳戶使用者身分使用電子查冊服務。
(ii)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公司註冊處註冊的本地公司及註冊非香港公司,均可登記CR公司用戶帳戶。;或
(iii) 只根據《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在稅務局註冊的業務,可登記BR 實體用戶帳戶。
(iv) 如申請人不屬於以上三種用戶類別可登記其他非個人用戶帳戶。
用戶類別(i),(ii) 及(iii) 可訂用全部提供的電子服務。用戶類別(iv)只可訂用電子查冊服務及取覽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服務。
一. 電子查冊服務
所有類別的用戶(即個人、CR公司、BR實體或其他非個人用戶)均可訂用電子查冊服務。電子查冊服務設主要帳戶及其後帳戶。主要帳戶用戶可以是非個人(即CR公司、BR實體或其他非個人用戶)或個人,其後帳戶用戶則僅限於個人用戶。
二. 電子提交服務
除了其他非個人用戶,所有不同類別的用戶(即個人、CR公司及BR實體)均可訂用電子提交服務。 每名個人、每間CR公司或每個BR實體只可以一個用戶帳戶訂用電子提交服務。用戶可使用該同一帳戶訂用其他服務。一個用戶只可使用一個且唯一一個帳戶同時訂用電子提交服務與及電子查冊服務,但可以繼續使用不同帳戶只訂用電子查冊服務。
三. 取覽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服務
特定類別指明人士不論是否屬自然人,均可申請訂用「取覽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服務」。
如訂用取覽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服務,須提交身分證明文件、能證明申請人具特定指明人士資格的文件,以及授權書(就非個人而言)。詳情請參閱資料小冊子《關於申請披露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所需提供的額外文件》,該小冊子可從本處網站下載。
相關文件可以電子方式提交或親自呈交本處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的電子服務中心,以供查核。
訂用電子查冊服務時,雖然個人用戶需要提供個人識別資料,但無須就任何用戶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證明。
(i)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或
(ii) 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發出的個人ID-Cert。
(i) 數碼證書或「智方便」 – 如你提交的資料正確無誤,系統將會即時接納你的申請。
(ii) 身分證明文件和其他證明文件的核證副本 – 公司註冊處職員會於辦公時間內審核有關文件及資料。完成審核所需時間視乎你訂用的服務類別。
(iii) 身分證明文件和其他證明文件正本 – 如你選擇親臨公司註冊處出示文件正本,本處職員一般會在審核文件後,即時接納你的申請。
如申請的任何一項服務類別獲接納後,系統一般會於一個小時內發出啟動帳戶的電郵通知。開始提供已訂用的個別服務的電子通知書會另行發出到你登記的電郵地址。用戶在啟動帳戶後,可使用已成功訂用的服務。
如個人用戶的姓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與本處資料庫內某公司的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代表(下稱「公司高級人員」)的紀錄,或與某公司的非個人公司高級人員內的公司高級人員的紀錄相符的情況下,當個人用戶登入「電子服務網站」使用電子提交服務時,系統便會識別到有關聯繫,並自動將個人用戶與公司聯繫起來。因此,個人用戶可直接以電子方式為公司提交文件,而無須事先以手動方式與公司建立帳戶聯繫。
然而,非公司高級人員(如清盤人)或在本處資料庫內沒有香港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紀錄的個人公司高級人員,仍須以手動方式與公司建立帳戶聯繫。以手動方式與公司建立聯繫,可由已聯繫公司的相關用戶進行。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公司無須事先在「電子服務網站」設立用戶帳戶。
電子提交服務的CR公司帳戶的主要功用,是讓其聯繫的用戶共使用其預付款帳戶,支付電子方式提交文件所需的費用。你如需登記CR公司帳戶,可由已聯繫公司的個人用戶進行登記。
用戶訂用電子提交服務或取覽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服務是免費的。
(i) 在預付款帳戶中扣除;
(ii) 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JCB或銀聯);
(iii) 電子錢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
(iv) 繳費靈即時網上購物服務;或
(v) 轉數快。
如你以信用卡繳費,或會因應發卡銀行的要求取得相關的驗證服務密碼。
以自動轉帳方式補充預付款帳戶金額是不會獲發收據的,款額會在你的帳戶中顯示出來。
你可透過下列方式增加預付款項:
(i) 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JCB或銀聯);
(ii) 網上銀行轉帳(從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和銀通成員銀行開立的帳戶);
(iii) 電子錢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
(iv) 繳費靈即時網上購物服務;
(v) 轉數快;
(vi) 自動轉帳指示;或
(vii) 透過中銀香港提供的網上電子支票繳付帳單服務,以任何一間提供電子支票服務的銀行所發出的電子支票繳費。
此外,你亦可從「電子服務網站」下載繳費通知書,然後連同繳費通知書親身到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中心的收款處付款,或以郵遞方式(只限支票,抬頭請註明「公司註冊處」)寄交金鐘道政府合署29樓公司註冊處財務部。
至於減少預付款項,你在網上提交申請後,公司註冊處便會因應你的要求相應調整你可用的帳戶結餘,減少的款項會透過你原先付款的途徑退還給你,例如:經信用卡繳交預付款,如交易日期是在金融機構退款期限內,退款便會存入你的信用卡帳戶。否則,退款一般會以港幣支票寄出。處理退款一般需時約四至六個星期,以便進行所須的核證和銀行結算程序。
如個人用戶的姓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與本處資料庫內某公司的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代表(下稱「公司高級人員」)的紀錄,或與某公司的非個人公司高級人員內的公司高級人員的紀錄相符的情況下,當個人用戶登入「電子服務網站」使用電子提交服務時,系統便會識別到有關聯繫,並自動將個人用戶與公司聯繫起來。
非公司高級人員(如清盤人)或在本處資料庫內沒有香港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紀錄的個人公司高級人員,仍須以手動方式與公司建立帳戶聯繫。以手動方式與公司建立聯繫,可由已聯繫公司的相關用戶進行。
詳情請瀏覽「電子服務網站」內有關「用戶聯繫」的示範。
個人用戶及CR公司用戶可登入帳戶,使用[提交文件 >用戶聯繫>用戶聯繫管理> CR公司] 中的「移除聯繫」功能,解除已建立聯繫。
(ii) 系統自動建立的聯繫
在下列情況下,系統會自動解除公司用戶與另一用戶(「聯繫用戶」)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