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條例》第5條,私人公司可通過一項特別決議 (請參考兩款樣本,即A1或A2),宣布公司處於不活動狀態,並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該決議登記。
公司如通過一項特別決議 (請參考兩款樣本,即A1或A2)宣布公司處於不活動狀態,該公司將會自以下日期起,處於不活動狀態:
- 該特別決議交付公司註冊處處長的日期; 或
- 該項特別決議指明的較後日期。
根據《公司條例》第663條,交付周年申報表登記的規定不適用於不活動公司,但如果私人公司屬不活動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的42日後,則該公司仍須交付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按照《公司條例》第5條,不活動公司如通過一項特別決議 (請參考兩款樣本,即B1或B2),宣布公司擬進行一項會計交易,而該決議已交付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動公司。
根據《公司條例》第2條,「會計交易(accounting transaction)」 就公司而言,指《公司條例》第373條規定須記入該公司的會計紀錄的交易,但不包括因支付任何條例規定該公司須支付的費用而產生的交易。
至於一項交易是否屬《公司條例》第2條所指的「會計交易」,請徵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如果一間私人公司不再是不活動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的第42日或之前,則該公司仍須交付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如不活動公司進行任何會計交易,該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動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的豁免亦自該會計交易的日期起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