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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放債人牌照及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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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2016年10月3日起,所有交付公司註冊處的放債人牌照或牌照續期的申請,除所須的申請文件外,亦必須連同有關的補充資料頁一併交付。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 (pdf格式)

    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 (pdf格式)

    放債人條例規定繳交的費用 (pdf格式)

    「放債人牌照的新簽發 ∕ 續期以及在牌照上簽註的申請指引」(pdf格式)。(由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放債人牌照組發出)

    放債人牌照或續期申請的公告會刊登在政府憲報、英文虎報及經濟日報。

    放債人牌照有效期為12個月,申請牌照續期須於牌照期滿前3個月內辦理。

  2. 領取牌照的申請 - 個別人士/合夥
    1.
    表格 2
    個別人士為其本人或合夥領取牌照申請書
    8,800港元
     
     
    2.
    表格 4
    支持個別人士為其本人或合夥而申請牌照的陳述書
     
     
    3.
    SIS-2
    補充資料頁 -個別人士為其獨資經營或合夥申領放債人牌照
     
     
    4.
    SIS-2A
    補充資料頁 – 適當人選準則 – 個別人士爲其獨資經營或合夥申領放債人牌照
     
     
    領取牌照的申請 - 公司
    5.
    表格 3
    公司申領牌照申請書
    8,800港元
     
     
    6.
    表格 5
    支持公司申請牌照的陳述書
     
     
    7.
    SIS-1
    補充資料頁 -公司申領放債人牌照
     
     
    8.
    SIS-1A
    補充資料頁 – 適當人選準則 – 公司申領放債人牌照
     
     
    牌照續期的申請 - 個別人士/合夥
    9.
    表格 6
    個別人士為其本人或合夥將牌照續期的申請書
    8,800港元
     
     
    10.
    表格 8
    支持個別人士為本人或合夥而申請牌照續期的陳述書
     
     
    11.
    SIS-4
    補充資料頁-個別人士為其獨資經營或合夥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
     
     
    12.
    SIS-4A
    補充資料頁 – 適當人選準則 – 個別人士爲其獨資經營或合夥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
     
     
    牌照續期的申請 - 公司
    13.
    表格 7
    公司牌照續期申請書
    8,800港元
     
     
    14.
    表格 9
    支持公司申請牌照續期的陳述書
     
     
    15.
    SIS-3
    補充資料頁-公司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
     
     
    16.
    SIS-3A
    補充資料頁 – 適當人選準則 – 公司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
     
     
    其他表格
    17.
    表格 11
    豁免受《放債人條例》的指明條文限制的申請書
    770港元
     
     
    18.
    ML-ATP-1
    持牌放債人為批出貸款而委任的第三方詳情通知書
     
     
    19.
    ML-ATP-2
    持牌放債人委任的第三方的詳情更改通知書
     
     
    20.
    ML-ATP-3
    持牌放債人委任的第三方的終止委任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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