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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債人牌照 - 牌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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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6日放債人牌照-2021年3月16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5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2021年3月16日起生效的額外牌照條件及修訂的牌照條件2018年10月11日
放債人牌照-2018年10月11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4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 2018年10月11日起生效的額外牌照條件2016年12月1日
放債人牌照- 2016年12月1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2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 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的額外牌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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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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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放債人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的指引(2023年6月) [由2023年6月1日起生效][請同時參閱「持牌放債人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的指引有關放債人牌照的牌照條件指引 (2024年9月) [由2024年9月23日起生效]放債人牌照適當人選準則的指引 [由2021年4月1日起生效]放債人牌照申請人遞交業務計劃的指引 [由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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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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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貸款申請諮詢人書面同意書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13條)擬借款人披露有否涉及第三方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1(b)條)放債人述明貸款協議涉及的委任第三方的詳情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1(c)(ii)條)獲委任第三方就沒有向擬借款人徵收任何費用作出書面確認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2(b)條)放債人紀錄其已向擬借款人解釋貸款協議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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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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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須知(借錢,你要知)借款人須知(在簽署貸款協議前須知)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放債人條例規定繳交的費用持牌放債人須遵從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有關金融制裁、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規定「放債人牌照的新簽發 ∕ 續期以及在牌照上簽註的申請指引」(由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放債人牌照組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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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出的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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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張 - 審慎借貸單張 - 小心借錢陷阱海報 - 小心借錢陷阱單張 - 提醒自己海報 - 提醒自己單張 - 小心財務中介的不良經營手法海報 - 小心財務中介的不良經營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