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司(修訂)條例》(下稱《修訂條例》)已修訂《公司條例》(第622章),有關修訂包括推動本地上市及非上市公司以無紙化方式作出公司通訊。《修訂條例》將於2025年4月17日實施。
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作出公司通訊
在《公司條例》下,公司在事先取得成員或債權證持有人的同意後,可透過電子方式(例如透過電子郵件)向成員或債權證持有人送交或提供相關文件或資料。公司亦可在事先取得成員或債權證持有人的同意後,透過網站向股東或債權證持有人發布公司通訊。
為進一步推動公司通過網站以無紙化方式通訊,《公司條例》已作出修訂,引入默示同意機制、簡化相關通知要求,同時訂立足夠的保障措施,以保障成員及債權證持有人的權益。
《修訂條例》旨在使《公司條例》和《公司(章程細則範本)公告》(第622H 章)更切合時宜,以使上述安排得以實施。
《修訂條例》已於2025年1月17日刊憲並已上載至本欄目。更多有關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作出公司通訊的資訊,包括對外通告、常見問題等即將會於本欄目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