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登入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網站(www.e-services.cr.gov.hk)使用電子查冊服務; 或
ii. 前往香港金鐘道 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13 樓本處的電子服務中心。
至於帳戶用戶,如所需繳付的服務費是從其預付款項中扣除,系統會顯示交易已確認,以及交易編號。如果是以其他網上付款方式繳付服務費,屏幕便會顯示電子收據。
你可點選屏幕右上方的購物籃圖標,然後選取「訂購查詢」功能,以查核訂購的現況。帳戶用戶在選取「訂購查詢」功能後,屏幕會顯示訂購索引。但訂購索引不包括已被客戶領取超過七天的訂購項目。至於無帳戶使用者,你需輸入電子收據上的(1)訂購編號/訂購單編號/收據編號及訂購日期;或 (2)電話號碼/電郵地址、交易日期及付款方法,以查詢你的訂單。
另外,無帳戶使用者亦可點選屏幕右上方的購物籃圖標,然後選取「我的交易」功能,查閱經同一部電腦/同一部流動裝置在過去七天內最近五十個訂購項目的資料,包括訂購編號及下載編碼。
如你在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中心進行查冊,則只可取得查冊結果的印文本。查閱例如公司名稱索引、文件索引等得出的結果,會在電腦屏幕上顯示。到場使用者可訂購屏幕列印本或其經核證副本。
此外,文件索引亦提供多個常用的文件組別,方便你選擇文件。例如從文件組別選取「董事、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後,有關公司所有申報董事、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委任、停任和更改資料的文件便會表列出來。
查冊人士可聯絡電子服務的服務組 (電話:(852) 8201 8273 ;傳真: (852) 8300 1004;電郵地址:helpdesk@e-services.cr.gov.hk),或致函本處,報告錯漏之處。到場使用者可向金鐘道政府合署 13 樓電子服務中心詢問處的職員報告。聯線客戶須提供有問題的影像紀錄、電子收據、電子訂購單等資料作為證明。至於到場使用者,則須提供有關的印文本,以及訂購單連同付款收據。本處人員會進行調查,糾正錯誤,並通知你調查結果。
(i) 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前已解散或不再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公司。
(ii) 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前已要求剔除名稱的公司。
i. 以「指定字串」查冊模式查閱公司名稱(須付費);及
ii. 以較低的費用取得註冊文件的影像紀錄。
你可於電子服務網站 (www.e-services.cr.gov.hk) 登入你的用戶帳戶,然後從選項欄選取「查冊」以進行查冊。
然後,主要帳戶持有人須向獲委任為其後帳戶用戶的人提供該「其後帳戶連結帳號」和「其後帳戶連結碼」,讓他於開立用戶帳戶時或透過現有用戶帳戶以其後帳戶身分訂用電子查冊服務時,輸入該「其後帳戶連結帳號」和「其後帳戶連結碼」並與主要帳戶掛鈎。
「其後帳戶連結帳號」和「其後帳戶連結碼」只為建立主要帳戶和其後帳戶的關係,其後帳戶用戶仍須輸入其帳戶的用戶名稱及密碼以登入電子服務網站。
主要帳戶用戶可取消與現有其後帳戶用戶的掛鈎,然後更改相關的「其後帳戶連結碼」,並向另一新獲委任為其後帳戶用戶的人提供「其後帳戶連結帳號」和已更改的「其後帳戶連結碼」,以令該人使用其後帳戶。
如要增加預付款項,你可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式進行:
a. 以聯線方式使用以下支付渠道於網上付款 :
iv. 轉數快。
b. 透過在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恒生銀行和銀通會員銀行開立的帳戶,直接進行網上銀行轉帳;
c. 透過中銀香港提供的網上電子支票繳付帳單服務,以任何一間提供電子支票服務的銀行所發出的電子支票繳費;
d. 以郵遞方式,將繳費通知書及支票寄交金鐘道政府合署29樓公司註冊處財務部;
e. 攜同繳費通知書親身到金鐘道政府合署 13 樓本處電子服務中心的收款處付款;或
f. 自動轉帳指示(透過 [用戶管理> 直接付款授權書]下載直接付款授權書),然後經人手或郵遞,把填妥的授權書送交公司註冊處(財務部)。
[註: 支票抬頭人請註明「公司註冊處」]
如要減少預付款項,你可以下述方式進行:
你在網上提交申請後,本處會因應你的要求相應調整你可用的帳戶結餘,減少的款項會透過你原先付款的途徑退還給你,例如:經信用卡繳交預付款,如交易日期是在金融機構退款期限內,退款便會存入你的信用卡帳戶。否則,退款一般會以港幣支票寄出。處理退款一般需時約四至六個星期,以便進行所須的核證和銀行結算程序。
你亦可以通過下列方法於網上繳交預付款項金額 :
i. 信用卡 (VISA、萬事達卡、JCB或銀聯);
ii. 電子錢包 (Apple Pay 或 Google Pay);
iii. 繳費靈即時網上購物服務;或
iv. 轉數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