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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周年報告書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今日(二月十二日)發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周年報告書。
在報告期內,政府向常委會簡介有關制訂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及在無力償債情況下營商的條文的最新進展。
政府發言人說:「一直以來,常委會是我們在改善公司法以配合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的重要夥伴。我們感謝常委會多年來的寶貴意見。」
在參考常委會的意見後,政府正就制訂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及在無力償債情況下營商的條文,草擬條例草案,並繼續與各持份者就有關立法建議保持溝通。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修訂《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常委會委員包括來自法律、會計及公司秘書範疇等相關行業的執業者、學者、個別工商界人士,以及有關政府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周年報告書已上載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網站( www.fstb.gov.hk/fsb)和公司註冊處的網站( www.cr.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