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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周年報告書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今日(九月二十五日)發表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周年報告書。 在報告期內,常委會考慮了政府將公司破產法例現代化的建議,並適時獲得有關訂立《公司條例草案》和取消《公司條例》徵收的股本註冊費進展的資料。
政府發言人說:「繼重寫《公司條例》後,公司破產法例現代化將是另一項改革公司法的重點工作。年內常委會就此課題進行了討論,並支持政府建議的改革路向和原則。」
「我們歡迎多名常委會成員加入諮詢小組,就具體改革建議向政府提出意見。」
發言人補充說:「常委會是政府重要的合作夥伴,協助我們不時檢討公司法,提升香港作為公司首選註冊地的競爭力。《公司條例草案》在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獲立法會通過,是常委會多年來努力和貢獻的成果。」
「一直以來,常委會成員為檢討更新公司法提出精闢的意見,我們向各成員表示由衷感謝。」
常委會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責是在有需要修訂《公司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以確保這些法例繼續切合商業社會的需要。
常委會的組成有廣泛的代表性,成員包括法律專家、專業會計師、公司秘書、商界人士、學者以及相關政府機構和監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周年報告書現已上載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網站(www.fstb.gov.hk/fsb)及公司註冊處的網站(www.cr.gov.hk),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