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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註冊費六月起取消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今日(五月十三日)表示,現時根據《公司條例》向本地公司徵收的股本註冊費,將由今年六月一日起取消。
是次取消股本註冊費範圍涵蓋註冊成為公司時的名義股本額、公司成立為法團後增加的名義股本額,及以溢價發行股份時的股份溢價額。
鍾麗玲說:「取消股本註冊費旨在加強香港作為企業註冊地的吸引力,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商貿中心的競爭力。有關的立法程序已經完成,本地公司將因而受惠,我們對此感到高興。」
取消股本註冊費是通過《2012年公司條例(修訂附表8)令》實施。命令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作出,以實施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有關取消向本地公司徵收股本註冊費的建議。
有關修訂適用於六月一日或之後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相關指明表格的公司。
市民可登入公司註冊處網站 www.cr.gov.hk 閱覽該處對外通告第3/20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