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公眾人士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或紀錄,公司註冊處處長已指定助理公司註冊處經理(客戶服務及管理)為負責人員,確保所有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申請,均按照指明程序處理。
公眾人士擬索取資料或紀錄(按現有法定權利索取之資料除外),請來信或填寫表格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向本處的客戶服務及管理部,或民政事務局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申請表格亦可用Word或PDF格式閱覽或下載。
有關申請應致送:
本處的客戶服務及管理部,存備下列資料,可供公眾人士查閱:
由於處理索取資料的申請需要使用資源,申請人可能需要就此項服務繳付費用。本處將根據提供所需資料的成本收取費用,成本包括標準影印費用,及任何在處理申請過程中所涉及的剪輯、彙編或研究工作的費用。申請人將預先獲告知有關的收費,並可隨意決定繼續或撤回申請。
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 (852) 2867 4570。
註釋:《公開資料守則》和《詮釋和運用指引》的內容可於 公開政府資料 的網頁瀏覽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