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並非強制性措施。任何人士如欲根據《公司條例》成立公司須交付申請文件(即法團成立表格NNC1或NNC1G和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的文本),可將印本文件郵寄或親身交付公司註冊處,亦可經電子服務網站(www.e-services.cr.gov.hk) 以電子形式交付。
在網上提交註冊成立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的申請,則須經公司註冊處的職員作進一步處理。
電子服務網站提供分別適用於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眾股份有限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樣本,以供使用。你在電子表格所輸入的必備資料 (例如:公司名稱、股本及最初的股份持有情況) 會由系統自動填入你選用的組織章程細則樣本的必備條文內。你亦可提交自訂的組織章程細則,自訂本必須採用Adobe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PDF」) 製備,而檔案不得大於5 MB。請確保必備條文已納入自訂的組織章程細則內。
創辦成員如屬法人團體,該法人團體的獲授權人員(例如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人士)必 須是電子服務網站的個人用戶及已訂用電子提交服務,如該個人用戶並非法人團體的公司的董事、公司秘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的獲授權代表(或未曾向公司註冊處申報香港身分證或護照資料),他∕她須與法人團體先行建立用戶聯繫,方能代表該創辦成員簽署電子表格。
個人用戶可使用其於電子服務網站登記的密碼、數碼證書或已與帳戶連結的「智方便」簽署電子法團成立表格。
創辦成員如屬法人團體,請確保該法人團體有一名獲授權人員(例如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人士)已登記成為個人用戶及訂用電子提交服務,以及其個人用戶已與法人團體建立用戶聯繫。
此外,董事亦可於公司成立為法團的日期後15日內,提交「出任首任董事職位同意書」(表格NNC3)。本處會在有關公司註冊成立的電郵通知書 (發送到用戶/申請人的信息匣及登記電郵地址) 上提供連結,以便打開該首任董事的電子表格NNC3。已登記成為電子服務網站的個人用戶及已訂用電子提交服務的董事或屬法人團體董事的獲授權人員(例如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人士)可以使用其於電子服務網站登記的密碼、數碼證書或已與帳戶連結的「智方便」簽署及提交電子表格NNC3。本處亦會接納由有關董事親筆簽署的表格NNC3的印本。
表格NNC3沒有依時交付,公司、其每名責任人及簽署法團成立表格的創辦成員均屬犯罪,可各被處罰款。
董事如屬法人團體,請確保該法人團體有一名獲授權人員(例如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人士)已登記成為個人用戶及已訂用電子提交服務,如該個人用戶並非法人團體的公司的董事、公司秘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的獲授權代表(或未曾向公司註冊處申報香港身分證或護照資料),他∕她須與法人團體先行建立用戶聯繫。
用戶在電子服務網站提交電子法團成立表格及選用的組織章程細則樣本前,應以 PDF檔案儲存及列印該些文件以作紀錄。
你可透過下列方式在網上繳費:
(i) 在電子服務網站預付款帳戶中扣除;
(ii) 信用卡(VISA信用卡、萬事達卡、JCB信用卡或銀聯信用卡);
(iii) 電子錢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
(iv) 繳費靈即時網上購物服務;或
(v) 轉數快。
如你以信用卡繳費,請因應發卡銀行的要求取得相關的驗證服務密碼。
其他詳情請參閱「電子服務 > 用戶登記」常見問題 的乙部–費用及付款方法。
用戶必須使用電子服務網站的預付款帳戶或擁有一個已聯繫並可共用的公司預付款帳戶,以繳付所須的費用。其他付款方法(例如:信用卡(VISA信用卡、萬事達卡、JCB信用卡或銀聯信用卡)、電子錢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轉數快及繳費靈即時網上購物服務)並不適用。當電子表格成功提交後,系統會發送確認收到大量文件提交的通知到用戶在電子服務網站的信息匣及登記電郵地址,顯示該次提交的結果連同付款細節(如適用)。
關於管理預付款帳戶,請參閱「電子服務網站」用戶帳戶登記常見問題的乙部–費用及付款方法。
一站式註冊服務適用於以印本形式及電子形式交付的成立本地公司的申請。任何人根據《公司條例》申請成立本地公司,即被視作已同時提出商業登記的申請。一站式註冊服務的用戶亦須提交「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IRBR1),並繳付訂明的商業登記費及徵費。公司註冊處處長會代表稅務局局長,在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時,一併發出「商業登記證」。
由於電子證書只會儲存於電子服務系統6個月,因此,用戶應在收到電郵通知書後盡早下載及儲存電子證書,以作紀錄。
你可於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網站繳付費用訂購「公司註冊證明書」的經核證副本。
你可於「公司註冊證明書」發出日期的兩天後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繳付費用訂購「商業登記證」的經核證副本/複本。
如果你公司打算以電子形式提交電子表格,公司的獲授權人員(例如:董事、公司秘書或獲授權人士)須登記成為個人用戶及訂用電子提交服務,而其用戶亦已與你的公司建立用戶聯繫。詳情請參閱電子服務網站的「電子服務網站」用戶帳戶登記及「根據不同條例交付文件的電子提交服務」常見問題和相關示範。
如須修改電子表格或該表格中某部分,文件提交人須先移除電子表格內所有簽署。再於電子表格內的輸入欄目進行修改。修改完畢後簽署人須在電子表格再次簽署,方可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