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優勢通訊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編號 : 988813)、優勢通訊有限公司(公司編號 : 1237894)及友達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編號 : 961277)一位董事被公司註冊處檢控,指其(i) 未有將各公司2012年及2013年的周年申報表交付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違反前身《公司條例》(即《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生效前之《公司條例》第32章)第109(1A)條,及未有將各公司2014年的周年申報表交付公司註册處處長登記,違反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該條例”)第662(1)條;及(ii)未有就各公司在香港設有一個註冊辦事處,違反該條例第658(1)條。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十二項罪名成立,判處罰款合共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