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二零一五年六月,香港晨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編號:2002727)被公司註冊處檢控,指其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期間(共351日),違反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454(1)、457(2) 及458(5)條,未有遵從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的兩項指示,於有關指示的指明限期結束前,委任最少一名董事及委任最少一名屬自然人的董事。
公司亦被公司註冊處檢控,指其違反《公司條例》第645(4)條,未有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期間(共405日),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指明表格申報有關董事變更。
公司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法院就各項控罪各判處罰款20,000元,公司被法院判處罰款合共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