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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发表周年报告书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今日(十月十一日)发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周年报告书。在报告期内,常委会备悉修订《公司条例》立法工作的最新进展。有关立法工作旨在反映《公司条例》实施后的新发展,使条文更清晰,并进一步改善其实施情况。
政府发言人说:「常委会是我们在公司法改革的重要伙伴,确保法例切合香港这个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感谢常委会多年来的贡献。」
常委会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职能是就修订《公司条例》和《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以及就《证券及期货条例》当中有关企业管治和保障股东事宜的修订,按需要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
常委会委员包括来自法律、会计及公司秘书范畴等相关行业的执业者、学者、个别工商界人士,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代表。
常委会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周年报告书已上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站(www.fstb.gov.hk/fsb)和公司注册处网站(www.cr.gov.hk),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