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担保有限公司须以指明表格(表格NAR1)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该申报表载列截至申报表日期为止的公司资料,例如注册办事处地址及股东、董事和公司秘书等资料。
担保有限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须一并交付包括核数师报告及董事报告的财务报表的经核证副本。
公司须根据《前身条例》(即在《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日期前不时有效的《公司条例》(第32章))的第109条,在有关年度的周年大会后的42日内(订明时限)完成周年申报表,并将周年申报表递送予公司注册处处长。
公司须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在每个财政年度于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42日内(订明时限)交付周年申报表作登记。
担保有限公司的申报表日期是公司的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9个月届满之日。会计参照期是拟备公司周年财务报表的参照日期。
- 公司如未有在订明时限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属刑事罪行,失责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被检控。
- 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延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法定期限。
- 如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订明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该限期仍会维持不变。
如本地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前身条例》(即在《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日期前不时有效的《公司条例》的第109条交付周年申报表,每年登记费用为港币105元。
如本地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交付周年申报表,而交付日期是在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每年登记费用为港币105元。
- 本地担保有限公司如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须缴交大幅提高的登记费用,增幅由港币870元至3,480元。
- 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减免《公司(费用)规例》(第622K章)所订明的较高登记费用。
以印本形式交付
下载中英对照的指明表格 - 表格NAR1
以中文或英文填妥周年申报表
列印周年申报表后,由一名董事或公司秘书签署
准备一份包括核数师报告及董事报告的财务报表的经核证副本
以邮递方式或亲身交付周年申报表,并附上财务报表的经核证副本及正确的每年登记费用
以电子方式交付文件
详情请浏览全日24小时服务的「电子服务网站」网站。
请紧记:
- 未经签署或未有附上正确登记费用的周年申报表会被视作不合要求的文件,公司注册处概不接纳。文件不会被视为已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交付处长。所须缴付的每年登记费用会根据再次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日期计算,因此,公司或须缴付较高的登记费用。 所须缴付的每年登记费用会根据再次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日期计算,因此,公司或须缴付较高的登记费用。
- 如以邮递方式交付周年申报表,若公司注册处处长没有收到该文件,则该文件不会被视为已遵从交付文件的规定交付处长。
- 如你仍未就董事、公司秘书等资料的更改作出申报,便须交付其他表格申报有关更改。有关交付表格的一般规定,请参阅本地有限公司成立后须向公司注册处交付的申报表资料小册子 (pdf格式)。
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均有责任遵从《公司条例》有关交付文件的规定。你须作出适当安排,以便在订明时限内及早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公司条例》第662条规定,本地担保有限公司如未有遵从该条文,该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50,000元,如持续失责,则可被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1,000元。
如根据《公司条例》第662条交付周年申报表,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本地担保有限公司,须缴付较高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用如下:
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 港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42 日,但不超过 3 个月 870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3 个月,但不超过 6 个月 1,740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6 个月,但不超过 9 个月 2,610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9 个月 3,480
注: 担保有限公司的申报表日期是公司的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9个月届满之日。会计参照期是拟备公司周年财务报表的参照日期。
有关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详情,请参阅下列资料小册子:
本地公众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的周年申报表 (pdf格式)
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 (pdf格式)
向公司注册处以印本形式交付文件登记 (pdf格式)
主要服务收费表 (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