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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

政府今日(四月六日)在宪报刊登《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透过修订新《公司条例》(第622章)(新条例)中的若干条文,使新条例更清晰和易于实施,并使在香港营商更为方便。建议修订包括扩大简明财务报表的涵盖范围、更新新条例中的会计相关条文以反映最新的会计准则,以及精简和厘清条文以助遵规。

政府发言人表示:「根据新条例实施后的运作经验和各持份者的意见,我们认为须修订新条例的若干条文,以反映新条例实施后的新发展,以及厘清政策原意或删除不清晰和不一致之处。」

新条例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开始实施,为在香港成立和营运的公司提供现代化的法律框架,并引入多项简化法定程序、减低公司遵规成本和照顾中小型企业需要的措施。新条例实施以来一直运作顺畅,达到加强企业管治、确保妥善规管、方便营商,以及使公司法例现代化的政策目标。

政府将于四月二十五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作首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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