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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展开《公司条例草案》拟稿第一期谘询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就《公司条例草案》的条款拟稿展开第一期公众谘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公司条例草案》旨在加强企业管治、确保规管更为有效和妥善、方便营商,以及使我们的公司法例现代化,以符合商业需要。」
  
「当重写《公司条例》的工作完成后,会令规管香港公司的法律架构现代化,亦会提升香港作为主要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为期三个月的谘询是重写《公司条例》工作的一部分。由于《公司条例草案》篇幅颇长,公众谘询会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谘询涵盖十个部分,约为《公司条例草案》的一半篇幅,主要涉及有关企业管治的事宜。至于包含另一半《公司条例草案》拟稿的第二期谘询,将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展开。
  
除就条款拟稿征询意见外,谘询文件亦提出若干议题谘询公众,包括-

(i)公司成员或债权人通过妥协或债务偿还安排计划时所采用的「人数验证」应予以保留或废除;

(ii)董事的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身分证明文件号码应否继续在公众登记册上披露;

(iii)就规管董事公平交易的条文而言,应否对与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有联系的私人公司施以较严格的规管(即与对待公众公司相类似);以及

(iv)普通法衍生诉讼应否予以废除。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期望收到各相关界别及持份者的意见,并会参考所收集的公众意见,进一步修订条例草案拟稿,以期于二零一零年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公司条例草案》。
  
自重写《公司条例》的工作于二零零六年年中开始以来,政府在二零零七年及二零零八年间共进行了三次公众谘询,就若干较复杂的课题征询意见。当局已将所收集到的意见,及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和谘询小组的建议纳入《公司条例草案》拟稿内。
  
第一期谘询的谘询文件载于 www.fstb.gov.hk/fsb。意见或意见书可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或之前邮递至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5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公司条例草案专责小组,或传真至(852) 2869 4195,又或以电邮方式寄往 co_rewrite@fst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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