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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高级人员的文件 - 表格ND2A、ND2B、ND4、NN6、NN7、NN8及NN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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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高级人员的文件 - 表格ND2A、ND2B、ND4、NN6、NN7、NN8及NN8C

  • 无法在本处资料库找到高级人员的纪录

    申报高级人员更改(包括董事、公司秘书或获授权代表的委任、停任或资料更改)的文件的错误,大部分涉及申报的高级人员姓名不正确或与本处的纪录不符,公司注册处因而未能从资料库找到所申报更改的高级人员资料,亦无法把有关的资料更新。

    建议:

    所有交付本处登记的文件所载的高级人员姓名必须保持一致。

    例如:如你在 "CHAN Tai-man"首次获委任为公司董事时以此姓名作出申报,便应在所有申报有关该董事的更改的文件使用"CHAN Tai-man",而不应在申报资料更改的表格使用"CHAN Tai-man David"或"David Chan Tai-man"等,否则本处便无法找到该名董事的资料并加以更新,结果要把表格退回给提交人澄清或更正。

  • 表格所申报属法人团体的董事∕公司秘书的公司编号

    如属法人团体的董事∕公司秘书是在香港注册,申报资料更改(包括董事∕公司秘书的委任、停任或资料更改)的表格必须提供其公司编号,但表格所提供的公司编号往往与本处的纪录不符。

    建议:
    在申报属法人团体的董事∕公司秘书的委任、停任或资料更改时,请确保填报的属法人团体的董事∕公司秘书的公司编号正确,以免表格被退回而资料更新受到延误。
  • 没有注明高级人员的身分

    没有注明申报更改的高级人员的身分,会令本处难以从资料库找出有关高级人员的纪录,以致无法更新有关资料。

    建议:
    在交付文件之前,请确保你已在表格上的适当方格选择及注明正确的高级人员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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