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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非按惯例公布的资料的程序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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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公众人士根据《公开资料守则》索取资料或纪录,公司注册处处长已指定助理公司注册处经理(客户服务及管理)为负责人员,确保所有根据该守则索取资料的申请,均按照指明程序处理。

公众人士拟索取资料或纪录(按现有法定权利索取之资料除外),请来信或填写表格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可向本处的客户服务及管理部,或民政事务局辖下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申请表格亦可用WordPDF格式阅览或下载。

有关申请应致送: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
公司注册处
公开资料主任
传真:(852) 2869 6817
电邮:crenq@cr.gov.hk

本处的客户服务及管理部,存备下列资料,可供公众人士查阅:

a.组织结构及职务分配情况
b.法律规定
c.已公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资料一览表(包括收费及免费提供的资料)
d.按类别划分的纪录一览表
e.公开资料守则的文本
f.公开资料守则有关诠释和运用指引的文本

由于处理索取资料的申请需要使用资源,申请人可能需要就此项服务缴付费用。本处将根据提供所需资料的成本收取费用,成本包括标准影印费用,及任何在处理申请过程中所涉及的剪辑、汇编或研究工作的费用。申请人将预先获告知有关的收费,并可随意决定继续或撤回申请。

如有任何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852) 2867 4570。

注释:《公开资料守则》和《诠释和运用指引》的内容可于 公开政府资料 的网页浏览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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