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方式成立公司并非强制性措施。任何人士如欲根据《公司条例》成立公司须交付申请文件(即法团成立表格NNC1或NNC1G和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文本),可将印本文件邮寄或亲身交付公司注册处,亦可经电子服务网站(www.e-services.cr.gov.hk) 以电子形式交付。
在网上提交注册成立公众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则须经公司注册处的职员作进一步处理。
电子服务网站提供分别适用于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有限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样本,以供使用。你在电子表格所输入的必备资料 (例如:公司名称、股本及最初的股份持有情况) 会由系统自动填入你选用的组织章程细则样本的必备条文内。你亦可提交自订的组织章程细则,自订本必须采用Adobe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PDF」) 制备,而档案不得大于5 MB。请确保必备条文已纳入自订的组织章程细则内。
创办成员如属法人团体,该法人团体的获授权人员(例如董事、公司秘书或获授权人士)必 须是电子服务网站的个人用户及已订用电子提交服务,如该个人用户并非法人团体的公司的董事、公司秘书或注册非香港公司的获授权代表(或未曾向公司注册处申报香港身分证或护照资料),他∕她须与法人团体先行建立用户联系,方能代表该创办成员签署电子表格。
个人用户可使用其于电子服务网站登记的密码、数码证书或已与帐户连结的「智方便」签署电子法团成立表格。
创办成员如属法人团体,请确保该法人团体有一名获授权人员(例如董事、公司秘书或获授权人士)已登记成为个人用户及订用电子提交服务,以及其个人用户已与法人团体建立用户联系。
此外,董事亦可于公司成立为法团的日期后15日内,提交「出任首任董事职位同意书」(表格NNC3)。本处会在有关公司注册成立的电邮通知书 (发送到用户/申请人的信息匣及登记电邮地址) 上提供连结,以便打开该首任董事的电子表格NNC3。已登记成为电子服务网站的个人用户及已订用电子提交服务的董事或属法人团体董事的获授权人员(例如董事、公司秘书或获授权人士)可以使用其于电子服务网站登记的密码、数码证书或已与帐户连结的「智方便」签署及提交电子表格NNC3。本处亦会接纳由有关董事亲笔签署的表格NNC3的印本。
表格NNC3没有依时交付,公司、其每名责任人及签署法团成立表格的创办成员均属犯罪,可各被处罚款。
董事如属法人团体,请确保该法人团体有一名获授权人员(例如董事、公司秘书或获授权人士)已登记成为个人用户及已订用电子提交服务,如该个人用户并非法人团体的公司的董事、公司秘书或注册非香港公司的获授权代表(或未曾向公司注册处申报香港身分证或护照资料),他∕她须与法人团体先行建立用户联系。
用户在电子服务网站提交电子法团成立表格及选用的组织章程细则样本前,应以 PDF档案储存及列印该些文件以作纪录。
(i) 在电子服务网站预付款帐户中扣除;
(ii) 信用卡(VISA信用卡、万事达卡、JCB信用卡或银联信用卡);
(iii) 电子钱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
(iv) 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服务;或
(v) 转数快。
如你以信用卡缴费,请因应发卡银行的要求取得相关的验证服务密码。
其他详情请参阅「电子服务 > 用户登记」常见问题 的乙部–费用及付款方法。
用户必须使用电子服务网站的预付款帐户或拥有一个已联系并可共用的公司预付款帐户,以缴付所须的费用。其他付款方法(例如:信用卡(VISA信用卡、万事达卡、JCB信用卡或银联信用卡)、电子钱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转数快及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服务)并不适用。当电子表格成功提交后,系统会发送确认收到大量文件提交的通知到用户在电子服务网站的信息匣及登记电邮地址,显示该次提交的结果连同付款细节(如适用)。
关于管理预付款帐户,请参阅「电子服务网站」用户帐户登记常见问题的乙部–费用及付款方法。
一站式注册服务适用于以印本形式及电子形式交付的成立本地公司的申请。任何人根据《公司条例》申请成立本地公司,即被视作已同时提出商业登记的申请。一站式注册服务的用户亦须提交「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IRBR1),并缴付订明的商业登记费及征费。公司注册处处长会代表税务局局长,在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时,一并发出「商业登记证」。
由于电子证书只会储存于电子服务系统6个月,因此,用户应在收到电邮通知书后尽早下载及储存电子证书,以作纪录。
你可于公司注册处的电子服务网站缴付费用订购「公司注册证明书」的经核证副本。
你可于「公司注册证明书」发出日期的两天后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缴付费用订购「商业登记证」的经核证副本/复本。
如果你公司打算以电子形式提交电子表格,公司的获授权人员(例如:董事、公司秘书或获授权人士)须登记成为个人用户及订用电子提交服务,而其用户亦已与你的公司建立用户联系。详情请参阅电子服务网站的「电子服务网站」用户帐户登记及「根据不同条例交付文件的电子提交服务」常见问题和相关示范。
如须修改电子表格或该表格中某部分,文件提交人须先移除电子表格内所有签署。再于电子表格内的输入栏目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签署人须在电子表格再次签署,方可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