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创富康丰业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659839) (“该公司”) 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该公司违反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53F(1)条,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为十七间公司提供通讯地址,被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十七项罪名成立,判处罚款合共51,000元。此外,法院亦颁令取消该公司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资格六个月。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创富康丰业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659839) (“该公司”) 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该公司违反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53F(1)条,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为十七间公司提供通讯地址,被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十七项罪名成立,判处罚款合共51,000元。此外,法院亦颁令取消该公司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资格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