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
二零一九年一月,数通媒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1869212) ("该公司"」)一位责任人(即该公司的法人团体董事的董事)) 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其(i) 违反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该条例") 第662(1)条,未有将该公司2016、2017及2018年的周年申报表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及(ii) 违反该条例第457(2) 及458(5)条,未有遵从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的就该公司须委任最少一名属自然人的董事的指示,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四项罪名成立,判处罚款合共5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