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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二零一八年十月,正大按揭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2147834) ("该公司") 一位董事被公司注册处检控,并被东区裁判法院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 第750(6)条裁定在一项申请撤销公司注册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 (即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罪名成立,判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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