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位在关键时间于富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469900)出任董事的人士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其未有将公司的2011、2012及2013年的周年申报表及相关帐目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违反前身《公司条例》(即《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生效前之《公司条例》第32章)第109(1)及109(3)条的规定。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罚款合共52,500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位在关键时间于富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469900)出任董事的人士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其未有将公司的2011、2012及2013年的周年申报表及相关帐目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违反前身《公司条例》(即《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生效前之《公司条例》第32章)第109(1)及109(3)条的规定。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罚款合共5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