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二零一五年十月,骏业秘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中化新润(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公司编号:984618)(“该公司”)的公司秘书,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该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未有持续地在其注册办事处,以可阅字样展示该公司名称,违反香港法例第622B章《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3(1)条,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罚款共16,000元。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二零一五年十月,骏业秘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中化新润(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公司编号:984618)(“该公司”)的公司秘书,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该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未有持续地在其注册办事处,以可阅字样展示该公司名称,违反香港法例第622B章《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3(1)条,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罚款共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