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二零一五年六月,香港晨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002727)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其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期间(共351日),违反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454(1)、457(2) 及458(5)条,未有遵从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的两项指示,于有关指示的指明限期结束前,委任最少一名董事及委任最少一名属自然人的董事。
公司亦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其违反《公司条例》第645(4)条,未有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期间(共405日),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指明表格申报有关董事变更。
公司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法院就各项控罪各判处罚款20,000元,公司被法院判处罚款合共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