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网络思维互动有限公司(公司编号 : 1201449)(以下简称「该公司」)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其未有在公司更改了注册办事处地址之后十四天的订明时限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指明表格申报有关更改,违反前身《公司条例》(即新《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生效前之《公司条例》(第32章))第92(3)条,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罚款20,940元。
该公司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亦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其未有在公司董事更改了地址之后十四天的订明时限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指明表格申报有关更改,违反前身《公司条例》第158(4)条,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罚款21,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