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財政司司長已委任莫樹聯資深大律師為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的新任主席,任期由二○二一年二月一日至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莫樹聯是資深大律師,具備豐富商業法及公法執業經驗。他會接替已出任常委會主席六年而離任的莊施格資深大律師。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一月二十九日)表示:「我們期待莫先生帶領常委會繼續就公司法改革事宜向政府提供寶貴意見。在改革公司法制度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方面,常委會的意見至為重要。」
他補充說:「我們衷心感謝離任的主席莊施格在其任內對常委會作出的貢獻。憑着其領導才能,他帶領常委會就香港的公司及破產法例提出了精闢的意見。」
另外,財政司司長亦委任何超平及華焯琪為常委會的新委員,接替已出任常委會六年的布立邦和包凱。常委會五位現任委員,包括陳錦榮、鍾慧賢、劉殖強教授、馬琳和丁煒章,亦獲再度委任。所有任命為期兩年,由二○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許正宇說:「我們衷心感謝離任的布立邦和包凱在過去六年對常委會所作出的貢獻。」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修訂,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由二○二一年二月一日起,常委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莫樹聯資深大律師(主席)
陳錦榮
周冠英
鍾慧賢
杜珠聯
何超平
Jason Karas
林欣琪資深大律師
李惟宏
劉殖強教授
馬琳
吳港平
沈施加美
鄧宛舜
丁煒章
華焯琪
黃詠詩
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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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翊庭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主管
簡賢亮
香港金融管理局處置機制辦公室專員
李曈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律服務部副首席律師
徐麗貞
署理公司註冊處處長
麥錦羅
破產管理署署長
許澤森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
盧偉正博士
律政司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